近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公布辽宁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第四批培训机构名单的通知》(辽人社函〔2026〕119号),我校成功入选第四批培训机构名单,获批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两大职业方向培训资质,可开展初级、中级全等级数字技术人才培育工作。
辽宁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是落实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部署,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发展的重要民生与人才工程。入选单位实行目录化动态管理,培训资质有效期为3年,对办学规范、师资力量、实训场地、教学管理等均设置严苛考核标准。此次学院获批的大数据(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承办)、智能制造(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承办)两大方向,均是当前数字经济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的核心领域。学校将严格遵照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分等级、分模块开展教学培训。培训面向辽宁省内数字经济领域在岗从业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普通高校毕业学年学生,结业考核合格学员将获发全国统一制式培训合格证书。
学校将严格落实省人社厅项目管理规定,进一步优化培训方案、强化教学管理、压实主体责任,规范培训流程,做到培训全程可追溯、可核查。充分发挥职业院校优势,深化校企合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常态化开展数字技术技能培训、技能交流等活动,以赛促学、以训提能,全力培育适配辽宁数字经济与智能制造产业发展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加快建设数字强省贡献职教力量。
供稿:人事处宋艳语、继续教育学院刘铭